《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纸质方式报送年度报告,并自主选择年度报告内容是否向社会公示。歇业的市场主体应当按时公示年度报告。一、登陆1.电脑端:搜索网址: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或者文字输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2.手机端:微信扫描营业执照上的二维码,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二、年报填写1. 登陆系统后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2.选择【内蒙古】
3.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系统会自动生成【名称】、【联络员姓名】、【联络员手机号】,生成后根据联络员姓名输入【联络员身份证号码】,点击【获取验证码】后,点击【登陆】。
4.如联络员或手机号变更,点击右下方的的【企业联络员变更】进行变更。填写信息后点击【保存】,即完成联络员变更。
5.点击【年度报告填写】
6.弹出提示框后选择上一年年度报告并点击【确定】。弹出填写须知,下拉勾选【已阅】后点击【确定】。
7.填写【个体基本信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联系电话】、【资金数额】、【从业人数】、【是否有网站或网店】,下方人员数量信息填写时,如没有需写0,人员数量总和需与上方【从业人数】数量相等。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弹出提示后点击【确定】,自动进入下一单元。
8.填写【行政许可情况】,如有其他行政许可,如: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道路运输许可证等,点击【添加】,添加许可信息;如没有,点击【保存】自动进入下一单元。
9.填写【资产状况信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营业收入】、【纳税总额】,如果没有填写0,根据自己意愿选择勾选【公示】或者【不公示】。点击【保存】自动进入下一单元。
10.填写【资产状况信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营业收入】、【纳税总额】,如果没有填写0,根据自己意愿选择勾选【公示】或者【不公示】。点击【保存】自动进入下一单元。
11.填写【党建信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点击【保存】自动进入下一单元。
12.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并公示】,如信息有误,点击【返回修改】,可以修改相关信息。
13.点击【提交并公示】后,自动返回首页,年度报告状态为【已公示】,表示报告填写完成。如果有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