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年报

①通过“企业开办一网通办”系统办理的,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切换到“东莞市”→点击进入“广东政务服务网东莞市”→在“特色创新”栏目点击“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或直接百度搜索“东莞市企业开办一网通办”(网址:http://reg.dg.cn/dgqcdzhdj//),或登陆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网址:http://dgamr.dg.gov.cn/)→在“东莞市全程电子商事登记管理系统”入口跳转到“东莞市企业开办一网通办”网址,根据网站提示填写相关信息。

②通过“东莞市一照通行系统”办理的,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切换到“东莞市”→点击进入“广东政务服务网东莞市”→“特色创新”栏目点击“特色服务”→进入“一照通行系统”入口,或直接百度搜素“东莞市一照通行系统”(网址:http://reg.dg.cn/yztx/),根据网站提示填写相关信息。

③通过“粤商通”APP办理的,打开APP,定位到“东莞市”→“市监”栏目点击“开办企业”→进入“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

④通过“银政通”企业开办全流程智能服务一体机(以下简称“一体机”)办理的,到签约银行设置的“一体机”上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

使用以上四种途径提交申请材料的,在网站、APP或“一体机”上选择相关业务→填写表格→完成电子签名→网上提交申请→登记机关网上审查、予以登记并核发相关文书→申请人到登记注册大厅领取营业执照或通过邮政快递等方式领取营业执照(通知书)(内地居民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时选择“自助领照”方式的可以在“一体机”领取营业执照)。

办理时限

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确认并当场登记。不能当场登记的,设立、注销登记在1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其他业务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情形复杂的,经登记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再延长3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松山湖市民中心: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其他镇街政务服务中心: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部分镇街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各镇街政务服务中心(如市场监管分局窗口未入驻镇街政务服务中心的,为镇街市场监管分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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