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年报的截止时间
2025年6月30日
仅剩3天啦!
还未报送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朋友
要抓紧了!
年报是否公示成功可以在年度报告填写界面,其底部“年度报告管理”可以看到每年年度报告的状态栏,后面显示“已公示”就代表当年度年报完成公示。
为帮助各位老板
顺利完成年报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以下注意事项:
年度报告的主体 ⬇️
凡2024年12月31日前
在各级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均需报送2024年度报告并公示
年度报告的时间 ⬇️
2025年6月30日截止
年报的官方网址⬇️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址http://gsxt.gov.cn
年报是否收费⬇️
不收取任何费用!
未按规定公示年报信息的后果⬇️
1.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
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被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未办理注销登记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作出处理。
2.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企业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3.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第十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期限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当年年度报告公示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4.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第十一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5.根据《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第十三条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本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当年年度报告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于本年度7月1日至下一年度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6.根据《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第十四条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各位老板
小编在此贴心地为大家准备了年报指南
请注意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