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晋中市场监管消息,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通告,正式启动全市经营主体2025年度年报公示工作。凡于2025年12月31日前在该市登记注册的各类经营主体,均需在规定期限内依法报送年度报告。
一、年报报送主体与时间
报送主体包括在晋中市登记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其中,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个体工商户的年报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报时间为2026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二、年报重点事项
本年报工作主要有五项重点:
1.扩大“多报合一”覆盖范围。进一步深化与多部门合作,合并报送相关事项,减轻经营主体填报负担。
2.强化重点领域企业年报。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获证等企业需报告许可证信息。
3.落实大型企业年报义务。大型企业需公示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信息。
4.优化个体工商户年报。系统将提供“一屏展示”和关联带出上年度信息功能,方便核对与填报。
5.规范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报。需报送外国企业存续情况、代表机构业务活动及经审计的费用收支等信息。
三、年报报送方式
经营主体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报送。线上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山西省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晋中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山西省政务服务网及“三晋通”小程序、晋中市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等五种渠道办理。线下仅适用于个体工商户,可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报送纸质报告,但鼓励其选择线上方式。
四、法律责任与重要提醒
经营主体需对年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未按规定期限公示或公示信息弄虚作假的,将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处以罚款,甚至吊销营业执照,相关责任人也将受到信用惩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