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年报

2025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公示已经开始!大江资讯记者最新获悉,凡2025年12月31日之前在芜湖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及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应当于2026年6月30日前报送2025年度年报。

三种方式可年报

根据芜湖市市场监管局相关公告,年报的方式有三种。

网上年报: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网址:www.gsxt.gov.cn),点击“企业信息填报”,选择“安徽”,登录后逐项进行填报,直至“提交并公示”完成年度报告;也可以选择“安徽政务服务网”官网(网址:www.ahzwfw.gov.cn),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选择“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法人用户登录进行填报。

掌上年报: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进行填报。或关注“皖美监管”“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微信公众号,点击“政务服务”-“掌上年报”,进行填报。

线下年报:

个体工商户网上年报、掌上年报确有困难的,可持营业执照到属地市场监管所咨询办理或报送纸质年度报告。

年报这些事项需注意

芜湖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年报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也不需要提供银行卡信息。凡是收费,都是假的!请认准官网官微,注意防范含有非法链接的诈骗短信,谨防上当受骗。

经营主体应当对年报公示信息的及时性、真实性负责,务必及时年报,宜早不宜迟;务必如实年报,资产状况信息“零值”填报需审慎。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的,应当在歇业前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已歇业备案的经营主体仍应当按时年报);长期停业未经营的,应当及时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已注销登记的经营主体无需年报)。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超过2032年6月30日的,应当在2027年6月30日前将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调整至5年内,并在调整后的期限内足额缴纳认缴的出资额。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或股东应当在2027年6月30日前按照其认购的股份全额缴纳股款。公司调整股东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或者调整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股权、股份变更等,应当自相关信息产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未按规定年报将这样处罚

特别注意:未按照规定期限报送公示年报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同时可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年报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公示。

公司未依法调整出资期限,且逾期未改正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出特别标注并向社会公示。公司的股东或者发起人未依法缴纳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股款,或者公司未依法公示有关信息的,依法予以处罚。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依法受到限制或者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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