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福州市场监管消息,2025年度企业年报报送工作已正式开启,各类经营主体须于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报送。今年年报在填报流程、多报合一、信息公示等方面均有新调整,市场主体需及时了解变化,依法履行义务,避免因漏报、错报影响自身信用。
年报对象与时间
凡于2025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均须报送年度报告。需特别注意,即使全年无营业收入或未开展经营活动,也必须依法年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报送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报送时间为3月1日至6月30日,截止日期不顺延。
年报方式
主要可通过以下官方渠道进行报送:
1.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http://fj.gsxt.gov.cn/index.html)。
2.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在“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的法人服务中找到“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
3.通过闽政通APP的“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跳转至年报入口。
4.个体工商户还可通过“福建市场监管”“福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闽政通APP或以纸质方式报送。
操作流程为:登录系统、选择“企业信息填报”、使用联络员信息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填写并提交年报、点击“公示”完成。市场监管部门特别提醒,切勿通过非官方链接或陌生电话指引填报,谨防诈骗。
年报填报内容要点
经营主体须按规定填报相关信息,其中需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自2024年度年报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农民专业合作社“可分配盈余、按交易量(额)返还成员总额、剩余盈余分配总额”已纳入市场监管年报一并填报。
-大型企业应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规定,公示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及金额等信息。
-已在海关备案的经营主体需如实填写“报关信息”。
-外商投资企业需填报外商投资基本信息、投资者信息及外商投资经营情况等信息。
-疫苗生产企业、特种设备生产企业等重点行业企业应及时报告相关许可证信息。
未履行年报义务的后果
未按时报送年度报告的市场主体,将面临以下法律后果:
1.被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
2.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可被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可吊销营业执照。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3.失信市场主体将面临“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包括失信信息向社会公示、在政府采购、招投标、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受到限制或禁入。
温馨提示
建议尽早完成填报,避开6月高峰期。确保联络员手机畅通以接收提醒。年报信息在6月30日前可修改。如有疑问,可咨询属地市场监管局。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再次提醒,请认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官网,谨防诈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