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年报

前往政务服务中心提交相关材料→登记机关审查、予以登记并核发登记通知书→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或通过邮政快递等方式领取营业执照(登记通知书)。申请人前往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业务的,需通过“i莞家”APP、公众号或小程序等方式预约后,再前往办理;如前往市场监管分局窗口办理业务的,根据分局要求前往。

办理时限

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确认并当场登记。不能当场登记的,设立、注销登记在1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其他业务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情形复杂的,经登记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再延长3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东莞市政务服务中心: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松山湖市民中心: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其他镇街政务服务中心: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部分镇街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各镇街政务服务中心(如市场监管分局窗口未入驻镇街政务服务中心的,为镇街市场监管分局窗口)

外商投资业务仅限:东莞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大厅二楼综合服务一区和松山湖市民中心

股份有限公司。市府企业仅限:东莞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大厅二楼综合服务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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