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年报

一、年报申报基本信息

申报时间

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2025年申报已于2025年1月1日启动,截止日期为6月30日)

申报主体

所有在2024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均需申报

申报内容

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股东出资情况、资产状况、社保信息、特种设备使用情况等(详见下文填报步骤)

二、网上申报流程

登录系统

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企业信息填报”,选择登记机关所在地

登录方式:工商联络员(需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络员身份证号及验证码)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填报步骤

填写基本信息:包括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存续状态、网站或网店信息等(按实际情况选择“是”或“否”)

股东及出资信息:根据公司章程填写认缴和实缴金额(截至2024年12月31日数据,单位:万元)

资产状况信息:依据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填写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营业总收入等(可选择“公示”或“不公示”)。

社保信息:填写参保人数、缴费基数、实际缴费金额等(未缴纳社保的填“0”)

特种设备信息:2025年新增项,需填写登记在用的特种设备总台数

提交公示

填写完成后点击“预览并公示”,确认无误后提交。若需修改,可在6月30日前重新登录系统更正并再次提交

三、注意事项

未年报的后果

罚款:企业可能被处以2000元至1万元罚款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影响企业信用,后续无法变更登记事项(如地址、股东等)1115。

吊销营业执照:连续3年未申报将被吊销执照

防诈骗提示

工商年报不收取任何费用!警惕以“信用修复”“代办年报”为名的诈骗短信或链接15。

其他要求

涉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需同步提交年度自查报告(纳入“多报合一”政策)

即时信息公示:如股权变更、行政许可等,需在信息产生后20个工作日内公示

四、补充说明

个体工商户:可通过网上填报或持营业执照到当地市场监管局领取纸质表格申报

首次申报企业:需先注册联络员信息,再登录系统填报

年报异常处理:补报后需携带营业执照等材料至注册地工商所申请移出异常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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