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报申报基本信息
申报时间
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2025年申报已于2025年1月1日启动,截止日期为6月30日)
申报主体
所有在2024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均需申报
申报内容
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股东出资情况、资产状况、社保信息、特种设备使用情况等(详见下文填报步骤)
二、网上申报流程
登录系统
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企业信息填报”,选择登记机关所在地
登录方式:工商联络员(需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络员身份证号及验证码)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填报步骤
填写基本信息:包括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存续状态、网站或网店信息等(按实际情况选择“是”或“否”)
股东及出资信息:根据公司章程填写认缴和实缴金额(截至2024年12月31日数据,单位:万元)
资产状况信息:依据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填写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营业总收入等(可选择“公示”或“不公示”)。
社保信息:填写参保人数、缴费基数、实际缴费金额等(未缴纳社保的填“0”)
特种设备信息:2025年新增项,需填写登记在用的特种设备总台数
提交公示
填写完成后点击“预览并公示”,确认无误后提交。若需修改,可在6月30日前重新登录系统更正并再次提交
三、注意事项
未年报的后果
罚款:企业可能被处以2000元至1万元罚款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影响企业信用,后续无法变更登记事项(如地址、股东等)1115。
吊销营业执照:连续3年未申报将被吊销执照
防诈骗提示
工商年报不收取任何费用!警惕以“信用修复”“代办年报”为名的诈骗短信或链接15。
其他要求
涉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需同步提交年度自查报告(纳入“多报合一”政策)
即时信息公示:如股权变更、行政许可等,需在信息产生后20个工作日内公示
四、补充说明
个体工商户:可通过网上填报或持营业执照到当地市场监管局领取纸质表格申报
首次申报企业:需先注册联络员信息,再登录系统填报
年报异常处理:补报后需携带营业执照等材料至注册地工商所申请移出异常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