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距离年报的截止时间2025年6月30日不到30天了!未按时年报、报送虚假年报信息后果很严重!
依据新修订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年5月1日起施行)第十八条: 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被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未办理注销登记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作出处理。
其他后果
1、未按时进行年报的经营主体将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若公示信息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后,将影响企业贷款、投资、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严重影响企业发展。
2、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年报公示方式
01网上填报
打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https://ha.gsxt.gov.cn/index.html)登录首页面点击“企业信息填报”,逐项如实填报。
02手机填报
关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菜单栏【填报】即可年报。
个体工商户也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微信小程序报送。
03纸质填报
有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通过网上填报。不具备网上填报条件的,可以持营业执照到所在地市场监管局领取《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表》,逐项如实填写后,提交给所在地市场监管所。
已经填写年报信息的,
注意:年报填完了,
没有点“提交并公示”按钮,不算年报成功!
如下图显示“2024年度报告状态为已公示”,则为年报成功。
特别提示
年报不收费!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