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白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息,白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公告,正式启动全市2025年度经营主体年度报告报送与公示工作。凡于2025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均须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完成年报。
年报公示主体与时间
本次年报公示主体为2025年12月31日前在白城市各级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报报送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其中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年报时间为2026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年报公示主要内容
年报内容依据主体类型有所不同。企业需填报基本信息、存续状态、投资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网站信息等,其中资产、营收等部分信息可选择是否公示。个体工商户需报告行政许可、生产经营、网站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农民专业合作社需公示行政许可、生产经营、资产状况、网站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年报公示方法与咨询
各类经营主体需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点击“企业信息填报”入口进行如实填报。公告同时公布了市局及各县(市、区)局相关业务窗口的咨询电话,方便经营主体咨询。
逾期未报后果严重
未按时年报的经营主体将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面临行政处罚。根据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可对未按期公示年报的市场主体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此外,信息隐瞒或弄虚作假也将被列入异常名录。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主体,将在贷款、投资、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受到限制,严重影响企业发展。
白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年度报告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广大经营主体增强防范意识,谨防“年报诈骗”。




